出生公证出生公证● 1、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(1)身份证; (2)户口簿 (1)护照(有效签证勿漏)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; (2)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; (3)身份证(若有) ● 2、父母身份证件 ● 3、父母结婚证;如父母离婚的,提供: (1)民政局登记的《离婚证》和离婚协议书或 (2)法院《民事调解书》或 (3)法院《民事判决书》和生效证明书 ● 4、出生证/独生子女证 ● 5、亲属关系证明(由本人或父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)(如上述1~4均齐备不需提供) ● 6、照片: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+1张提供,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● 7、如非本人办理,还应提供: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请注意: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。 |